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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强两会提案:《证券法》要设计重罚体系

编辑:sx_chengl

2016-03-10

《证券法》有关法律责任这一部分,要设计一套重罚的体系,使这些投机者在法律面前望而生畏。这里是一篇贺强两会提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当时,我就认为推出注册制还缺乏配套的条件,其中一个就是法律处罚并不配套。注册制又不用审批,出现造假现象怎么处罚?只处罚一二百万,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完全不利于注册制实施。处罚过低,实际上是变相鼓励造假上市,所以《证券法》中有关法律责任的条款必须修改,加重处罚。现在确实存在处罚太轻的问题,就是因为《证券法》最近一次修改,还是2005年,有的条款是1999年制定的。那个时候人均收入还比较低,涉及犯罪的金额也比较低。如果还按照那个时候的标准来处罚,实在是不可行,所以这些必须要修改。

我主张要重罚,审批越宽松越要依靠重罚。要像美国安然造假案一样,罚得你倾家荡产,罚得你进监狱,这是必须的。所以《证券法》有关法律责任这一部分,要设计一套重罚的体系,使这些投机者在法律面前望而生畏。别以为在这个市场上想骗什么就骗什么,想捞多少钱就捞多少钱,想骗钱是有成本的,要让他们不敢作假。

现在很多人没看到法律责任这一部分,对处罚的条款都不重视。《证券法》也放在最后那部分,那些违规行为,罚三五十万元,可能都不到违法金额的1%。我们要向新加坡学习,那么一个文明的国家,有鞭刑,就是让人记得一辈子。当然,我说的是原则,法律严格、处罚严格,不是学他们抽鞭子。

网友们,贺强两会提案就到此为大家介绍完毕了,在这里祝大家都能早日写出一篇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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