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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渡扬两会提案:促进风投创投基金行业发展

编辑:sx_chengl

2016-03-11

本文是一篇谢渡扬两会提案,要明确风投创投基金的法律地位,规范风投创投基金募资和投资行为,健全风投创投基金合格投资人和信息披露制度,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我国很多创新型企业在创业之初,白手起家,很难通过银行信贷或发债等形式筹集资金。目前风投创投基金的资本介入已成为初创企业启动开发的推动力,风投创投基金在激励创新创业上发挥了愈发重要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原监事长谢渡扬认为,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稳步推进,促进风投创投基金行业的发展已是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末,我国风投基金存量为3961亿元(不含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与风投基金合计约4900亿元,比2014年增加21.6%。

但风投创投基金行业目前的发展也存在一些如单只基金规模小、专业人才不足、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

谢渡扬表示,这些问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应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

为促进风投创投基金行业的发展,谢渡扬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风投创投基金的顶层设计。首先要在政策上大力支持风投创投基金;其次要把风投创投纳入金融投融资发展规划,从宏观上指导风投创投基金业的发展。

二是完善风投创投基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明确风投创投基金的法律地位,规范风投创投基金募资和投资行为,健全风投创投基金合格投资人和信息披露制度。

三是探索允许各级财政部门提供部分引导资金参与设立风投创投基金。可以考虑改变目前大多数财政资金仅仅用于各种补贴,资金有去无回的状态,通过政府的补贴资金进入基金的市场化运作,使这部分资金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市场发展。

四是研究允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风投创投基金行业。谢渡扬解释说,这样可以发挥这些金融机构人才的优势,在基金市场中起到引领和示范的作用。以台湾为例,在1996年,其允许商业银行在实收资本总额5%的范围内投资创投项目,成为推动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选择金融机构试点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的精神,尽快研究提出落实金融机构参与风投创投的实施细则,推进风投创投基金行业的有序发展。

五是支持风投创投基金投资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的渠道,降低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同时为风投创投基金投资的企业通过转让、并购等方式的退出提供便利。

六是配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一方面,提高对创新型企业的税收减免额,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针对风投创投基金投资风险大、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在股权转让、并购等退出环节,重点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促进其健康发展。

七是加强风投创投基金监管。在资金来源上,应特别加强基金销售环节的管理,包括限定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等,鼓励长期、合规、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资金进入创投领域;在基金的使用上,应引导其对真正创新创业的投资,尤其要引导基金更多向创业企业起步成长的前端延伸,严格监管防止基金将资金投入股市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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