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jz_macj
2015-05-22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关于民办学校星级评定和管理的意见,意见是公文的一种,这里向大家展示了关于民办学校星级评定和管理的意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一起看看吧!
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办好一批高水平的民办学校,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提、评建结合”的基本方针,通过星级评定活动,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民办学校优质发展,彰显我县民办教育成果,提高民办教育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遵循原则
民办学校星级评定工作以客观、科学为基础,以政府指导、机构自愿、社会监督为前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星级评定和管理指导意见适用于县域内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各类民办学校。
三、主要任务
民办学校星级评定,是指县教育局为依法实施对民办学校激励性评价,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组成评估小组对民办学校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等级结论。民办学校星级评定和管理指导意见,将同时作为县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依据。
四、评定标准
(一)民办学校星级评定结果分为三个星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
(二)星级评定采用计分制,分基础项和附加项。基础项满分为500分,附加项满分为100分;两项得分之和,达到一定分数的才有资格参评相应的星级。五星级(总得分在500分以上,含500分),四星级(总得分在450-499分之间),三星级(总得分在400-449分之间)。总得分达到350分及以上为年度检查合格单位。
(三)评估标准里带星号的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违反或达不到该指标的一律不得参加星级学校的评定。
五、评定方式
(一)办学满一年的民办学校须以“星级民办学校评定考核表”为依据,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
(二)民办学校以自愿的原则申请参加星级评定。
(三)依法设立并连续两年经县教育局年度检查达到合格等级的民办学校,方可参加星级学校的评定。首次评定根据各参评学校得分进行认定,名额不限。
(四)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星级评定活动。连续两年(包括两年)以上年检合格学校才能申请参加三星级民办学校的评定;已获得三星级称号的学校才有资格参加四星级民办学校的评定;已获得四星级称号的学校才有资格参加五星级民办学校的评定。
(五)申请参加星级评定的民办学校,需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2.《县民办学校星级评定申报表》;
3.《县民办学校星级评定考核表》;
4.自查自评报告。
六、评定程序
(一)星级评定工作与年检工作同步开展。
(二)申请参加星级评定的民办学校,根据星级评定考核表,开展自评,并准备相应的档案材料。
(三)县教育局组织评定小组,通过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民办学校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安全管理、招生宣传、师资力量及社会评价等进行全面考核。
(四)县教育局评定小组根据参评学校得分情况,评出星级民办学校。并将评选结果在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各民办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五)县教育局对获得星级的民办学校颁发证书、星级牌匾。
七、组织管理
(一)获得星级的民办学校同样接受县教育局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结果作为学校星级的复查依据。
(二)在星级评定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星级评定。如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提交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三)县教育局对被评为相应等级的民办学校,实行日常动态与年度检查相结合方式管理,凡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社会声誉信用度明显下降、年度检查得分达不到相应星级分数的,经评审小组核实,可降低或取消其等级,同时更换或收回星级牌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凡获得星级的民办学校因故停办的,须及时向县教育局上缴星级牌匾。
以上就是我们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的一篇关于民办学校星级评定和管理的意见,更多精彩尽在精品学习网,敬请随时关注哦!
相关推荐:
标签:意见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