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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宁市城区小升初招生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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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

八、工作要求

(一)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八条措施》,确保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取得成效。同时,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要根据辖区内适龄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分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招生范围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审慎论证,提前公告,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预留合理的预期时间。

(二)公办初中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招生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考试,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

(三)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不得提前招生。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要均衡编班,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确因教育改革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以科学公开公正的方式选拔。开展实验班所需经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城区(不含乡镇)常住户口住户子女需就读初中的,由其父母持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的有关证明和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单位)证明到服务地段初中办理报名手续。为配合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入学。

(五)各有关学校要指定一名校领导负责初中招生的具体工作,并结合实际制订本校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招生有关工作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态度做好各项报名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因工作业务不熟悉或责任心不强等其它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今年我市市区内初中招生工作继续利用南宁市市区初中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完成。按照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招生系统将逐步开放或关闭有关功能的使用权限。各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提前熟悉招生系统的操作方法,做好学生信息采集、数据报送及报表打印等工作。初中新生报名号由市中招办编排后通过招生系统统一向学校发布。

(七)各小学组织本校毕业生参加市区初中报名注意事项。

1.各小学于2017年4月26日前要召开毕业班学生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如实填写《2017年南宁市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同时将《小学毕业生家长注意事项》(见附件6)印发给每位小学毕业生家长,使毕业生家长清楚具体日程安排。

2.毕业班班主任要通过社区走访、家访等形式准确掌握每个学生及其父母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班主任在收齐本班学生户口簿及住房证明后,对照家长填写的《2017年南宁市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表》,逐个认真核实并交到学校教导处。

3.学校教导处要再次核实所采集的学生信息,安排专人将所有毕业生数据录入招生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利用招生系统打印出《2017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见附件4),加盖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公章和学校公章,经家长及班主任签字认可后,统一上交到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

4.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开展工作,数据上报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能再对已上报的数据进行更改。因特殊原因还需修改上报数据的,在2017年5月26日前由学校工作人员持学生本人申请、学校证明到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5.《2017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中的“学生类别”按实际情况选填一项,“户口所在地”及“父母实际住房地址”要求详细填写,所选匹配路段应与实际家庭地址相符,“平时成绩”、“该生主要表现”班主任填写后由教导处组织录入。各学科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由学校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从高到低自行确定A、B、C、D四个等级。

6.2017年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中招办通过招生系统将初中新生报名号和档案号下发到各小学,各小学打印出《2017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见附件5)后及时发放给学生家长。

(八)初中学校招生工作于2017年7月8日至7月16日进行,各有关初中学校应提前做好招生准备。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有关初中学校要提前对所有参与报名材料复检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初中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条件,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全市公办、事业办初中学校统一于2017年7月8日、7月9日(星期六、星期日)接收初中新生报名材料。各初中学校(初中临时报名点)要做好相应的准备,要本着服务家长,简化手续的原则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初中新生报名材料接收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具体步骤为:

   步      骤  说       明 
接收报名材料  含2017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户口本、房产证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等。除报名联系卡外,其它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查验报名材料  查验原件与复印件真伪。 
招生工作人员核实后签名  联系卡A、B两处都要签名。 
初中临时报名点留下报名材料复印件分类整理  提醒家长7月15日至7月16日到初中临时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报名材料原件交回家长,报名结束。 

为方便家长,招生工作人员应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查验报名材料时只需查验原件与复印件的真伪即可,报名材料比对结束后应立即将原件退回家长。严禁出现因人为因素造成家长长时间排队等待的现象。

3.经市中招办调配到各初中临时报名点报名的学生,报名时需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初中复检。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属于本市城区户籍学生的,市中招办将该生退回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地段所属初中学校就读,如果该生住址地段所属初中学校班额已满,则由市中招办分配到其它班额未满的初中学校就读;属于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市中招生办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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