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小学 > 福建小学资讯

解读:2017泉州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编辑:sx_songjm

2017-03-10

2017泉州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帮助广大家长及同学们了解招生信息,下文为大家整理了2017泉州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解读:2017泉州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中心市区户籍适龄儿童

中心市区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一年级招收的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前)。具体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由各区教育局自行规定,市直小学由市教育局规定。

(二)非中心市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6〕124号)要求,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鲤城区、丰泽区教育局应按生源情况以及学校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并公布相关小学名单。

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具有"居住证(若在《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实施之前领取的《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暂住证,在其有效期内均继续有效)、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随迁子女报名就读鲤城区或丰泽区公办小学的,在父母居住(暂住)地及务工辖区内申请入读该区公办小学。

申请入读中心市区公办小学的条件:"两证"均需达一年及以上。具体指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办理时间截止为2016年9月1日前)、务工证(在该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该区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止为2016年9月1日前)。

各区小学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坚持以居住地(暂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超出本校的招生计划,应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中心市区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中心市区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中心市区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中心市区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父亲(母亲)应在泉居住(暂住)及务工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泉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泉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要求,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3.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中心市区就读小学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1999年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外国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