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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2016年佛山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禅城区家长们关注的,从禅城区教育局获悉,2016佛山禅城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禅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2016佛山禅城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一、入学相关政策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照“划分地段、就近入学”政策,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以统筹安排为基本安排方式,试点实施自主选校、对口直升、联盟直升等学位安排方式。
2.户籍生可以参加自主选校。户籍生在按照地段录取后,可另选一所学校作为自主选校意愿,参加自主选校录取,选校成功的学生免费到意愿学校就读;意愿学校为原地段录取学校的,不参加自主选校。自主选校生的录取办法:户籍生在查询录取结果和各学校剩余学位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选校志愿。志愿学校剩余学位可以满足本校选校需求的,经区招生办审批后直接录取;志愿学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本校选校需求时,采取电脑摇珠的方式随机确定该校自主选校录取学生名单。选校未成功的学生到原录取学校注册;选校成功的学生须到所选学校注册。
3.南庄片区小学对口直升片区初中;敦厚小学、郊边小学对口直升城北中学;张槎小学、张槎中心小学、东鄱小学、大富小学、下朗小学对口直升张槎中学;海口小学、石湾一小、石湾二小、石湾三小对口直升第十四中学;澜石小学、周星拱小学、奇槎小学、湾华小学、霍藻棉小学、深村小学对口直升澜石中学。(适用于户籍生和借读生)
二、户籍生学位安排规定
(一)户籍生类别
第一,“人户一致”户籍生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户主与房屋产权人一致并占有该房屋全部产权,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符合上述情况的新生为人户一致。
第二,“人户不一致”户籍生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新生属于人户不一致。人户不一致新生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人户分离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父(母)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并占有该房屋全部产权,房产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符合上述情况的新生为人户分离。人户分离按照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2、拆迁户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按其拆迁合同,选择安置房的,新生可在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地址所属地段安排学位;选择货币补偿的,新生可在拆迁前房产地址所属地段安排学位。其他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新生的父(母)只占有住房的部分产权),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父(母)和非直系亲属共有,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居住地。
第二,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外)祖父(母)和非直系亲属共有,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居住地。
第三,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离世,产权人尚未变更或(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居住地。
4、公共租赁住房户租住住房保障中心的公租房、廉租房和单位房的租住户,户主是新生父(母),新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地址与租住地址一致,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水、电、煤气、网络费单据之一),且该住房为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居住地。
5、挂靠户和集体户新生户籍所在房产的产权人为非新生直系亲属的挂靠户和挂靠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的集体户,该住房是新生与父母在禅城区的唯一实际居住地,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能提供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水、电、煤气、网络费单据之一)和居委会证明。
(二)户籍生学位安排顺序
(1)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户籍生按地段优先安排学位,部分居委人户一致户籍生可两校选一,报名时填写选校志愿表(在禅城教育信息网“招生专栏”下载打印),按照志愿统筹安排学位。以下居委的人户一致户籍生可两校选一:初中:季华居委可选惠景中学、荣山中学,福华居委可选三中初中部、荣山中学,上沙居委可选六中、城北中学。小学:青柯居委可选石湾三小、海口小学,东便(星晖盛汇园)可选冼可澄纪念学校、张槎小学,金沙居委可选十三小、东鄱小学,平远居委、绿景居委、里水村委、金子苑居委、季华居委等居委的人户一致户籍生可选城南小学和区内另一所小学入学(不含环湖小学),湖景居委、环湖居委、鸿翔居委、文华居委、怡景居委等居委的人户一致户籍生可选环湖小学和区内另一所小学入学(不含城南小学)。
(2)在安排人户一致户籍生后,按照 1-5 的先后顺序安排人户不一致户籍生。
(3)自主选校成功的禅城区户籍学生,按照选校志愿安排学位,选校未成功的学生按照原地段学校安排。
(4)自主选校录取完毕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可安排户籍生补报名,补报名时间:6月 30 日,补报名地点: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自然人“一门式”窗口。
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少年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禅城区公办学校可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户籍生录取后安排借读生。南庄片区初中、城北中学、张槎中学、第十四中学、澜石中学对口招收片区内小学毕业生,该片区内小学的具有 6 年我区小学完整学籍的毕业借读生可直接升读对口初中。参加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借读生不需提供借读材料,不参加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借读生和入读小学的借读生执行以下规定:
一、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借读生指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的(见第 27 页《禅城区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25学证明材料一览表》),并在本区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子女。
(一)常见类政策性借读生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常见类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提供《佛山市禅城区借读生入学申请表》,提供户口簿、新生小一寸免冠照片和以下证明材料。 1、新生父(母)在禅城区购房 80 方以上所需条件:具有禅城区内的居住证; 在禅城区购房面积达到 80 平方及以上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2、新生父母一方是禅城区户籍人士所需条件:父母一方的禅城区户口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出生证。
3、新生父(母)在禅城区连续居住并缴纳社保 5 年以上所需条件:具有禅城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从报名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在禅城区连续参保 5 年以上参保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在本市外区连续参保 5 年以上,并在禅城区连续居住 5 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也视为符合此项政策性借读条件。
(二)政策性借读生常用证明材料说明
1、居住年限:家长不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招生部门将通过公安机关核查家长在禅城区的居住证有效期,作为唯一居住证明材料(连续年限从报名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本文中“报名截止之日”指:初中报名截止之日为 2016 年 4 月 10 日,小学报名截止之日为2016 年 5 月 15 日。
2、计生情况:家长需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具体办理流程见第 29 页,计生审核后,必须到报名点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
3、参保情况:社保部门自助打印的参保证明原件;
4、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伪造,将取消申请资格,其中连续居住年限时间方式为,至报名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居(暂)住证中断 30 日以内的,按连续算,中断 30 天以上者,从中断后算起。
(三)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安排:政策性借读生与户籍生同时填报志愿参加自主选校。政策性借读生审核通过后,可填报一所志愿学校,按照自主选校方式安排到志愿学校,未能安排到志愿学校的新生,由招生部门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条件 1-16 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学位。
禅城区教育局公布的2016佛山禅城区小学入学政策,对2016年佛山禅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广东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6年佛山禅城区小学划片政策、2016年佛山禅城区小学排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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