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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徐州新沂市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sx_songj

2016-05-17

2016年徐州新沂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新沂市家长们关注的,从新沂市教育局获悉,2016徐州新沂市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新沂市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教育局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施教区范围,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规范办学、均衡分班。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四)电脑派位、控制择校。继续推进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试点工作。热点公办学校因施教区内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有空余学额时,可在本行政区规定范围内、规定条件下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空额时,应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与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政务公开、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招生;应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小学、小升初报名和入学工作;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公布网上举报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三、招生计划

1.2015年,全市小学计划招生约21000人,初中计划招生约7400人。

2.按照《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原则不超过50人。

3.公办初中学校应无条件接受学范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学,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落实。

4.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改变招生计划。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时间。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原则上在8月11日至8月31日之间进行。各校要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延后。

(二)入学条件。小学招生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当地县(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初中招生入学条件: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延缓入学证明的往届小学毕业生);具有当地县(市、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要求。具有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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