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songj
2016-05-18
2016年泰州姜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姜堰区家长们关注的,从姜堰区教育局获悉,2016泰州姜堰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姜堰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现就我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使其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为200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1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为施教区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和择校生招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学校登记审核、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和区教育局审核办理学籍三个环节。学校按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鉴于今年姜堰区城西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同时增挂励才实验学校城西分校、实验小学城西分校牌子)秋学期正式开始招生,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将作适当调整(详见附件)。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励才实验学校城西分校)及小学部(实验小学城西分校)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将分别从励才实验学校及实验小学抽调,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与励才实验学校和实验小学保持同步。
(一)施教区招生
⒈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内(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见附件1)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户籍在我区农村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原乡镇建制,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学校就读。
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招 生 单 位 | 登记、审核 | 公示拟录取 新生名单 | 审核办理 学 籍 |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 7月12 -14日 | 7月15 -21日 | 另行通知 | |
城 区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 城西实验学校 (励才实验学校城西分校)(实验小学城西分校) | 7月12 -14日 | 7月15 -21日 | 另行通知 |
南苑学校 | ||||
姜堰四中 | ||||
实验初中 | ||||
实验小学 | ||||
东桥小学 | ||||
罗塘小学 | ||||
东方巴黎城小学 |
标签:江苏小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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