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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通崇川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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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流动人口子女的监护人必须同时持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额有空余的、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申请报名。若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已没有空余学额,则由崇川区教体局按照统筹安排原则解决。任何学校都不得拒收统筹安排的流动人口子女。

五、招生时间和办法

1、全区小学招生时间定于7月19日(周日)至7月20日(周一)。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到施教区内小学报名,学校审查合格的,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为更好的方便流动人口子女报名入学,招生期间,公安崇川分局、人社局、计生委、外口办等部门在易家桥中学现场进行政策解答,协调解决入学中的疑难问题。

3、各小学7月12日在施教区内张贴招生公告,并通报有关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招生公告内要详细说明施教区范围及报名手续要求,各校招生公告在公布之前必须送至基础教育科审核。7月14日—15日各学校到基教科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7月22日各小学完成新生报名工作,将新生报名人数统计情况报区局基础教育科,7月25日上午发布一年级新生名单。

六、施教区范围

详见附件

七、招生要求

各校要按照“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要依法保证施教区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自觉维护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级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和招生程序,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施教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招收施教区外的择校生,更不得招收崇川区以外的邻区择校生。

2、今年一年级招收的新生为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符合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各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要严格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规定班额。不得组织智商测试,不得举办学前培训班。

3、各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如情况特殊,则由基教科协调,安排至南通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4、继续实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子女就读。在保证崇川籍儿童入学就读基础上,空余学额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员子女就读。学额满位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学额已满信息,并报区局教育科备案。学额满位学校有责任积极疏导流动人员子女监护人到周边学校咨询、报名。

5、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五严”规定,严禁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要做到阳光编班,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6、各校在招生中要按照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的规定,保持招生的稳定,认真负责地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本着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的原则,从大局出发,协同排难,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问题。对招生中出现的矛盾,不得推诿,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耐心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秩序稳定。

7、确保政令畅通。招生中,区局协调的具体问题,由基教科出具学龄儿童入学派遣单,各校必须按派遣单要求执行。基教科7月19日至20日在易家桥中学(城山路和虹桥路交汇处江苏银行西50米)安排人员接待家长咨询。

8、各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招生监督机制,公布监督电话。要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实行招生工作报告制度,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教育行风,关系到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广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周密组织,规范操作,精心安排,确保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招生咨询电话:85797070、85797071、85787068、85797092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5797063

崇川区教育局公布的2016南通崇川区小学入学政策,对2016年南通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江苏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6年南通崇川区小学划片政策、2016年南通崇川区小学排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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