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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扬州邗江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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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3

5.积极做好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服务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军烈属、军人子女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给予入学照顾。

6.公、民办小学招生时间统一为7月12日—15日。全区按校设立报名点,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凭常住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和实际居住证明、幼儿教育手册、幼儿预防接种卡等材料,由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到所属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新生报名后,各小学在8月15日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民办学校要在8月15日前将新生名单(备注按先区内后区外标明)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03室),并同时向生源地学校反馈信息。9月初,各学校将新生户口簿原件带至教育局统一进行新生学籍登记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招生工作必须坚持“阳光作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按时公布施教区范围及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2.各校在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可了解适龄儿童有关情况,但不得进行任何入学考试或智商测试,也不得以各种竞赛或获奖证书作为依据“择优”进行招生录取,更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新生入学一律均衡分班,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小班化教育。

3.要严肃招生纪律,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区教育局对群众反映的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将对照政策,严肃查处。

4.招生期间,教育局设立招生办公室,接受相关咨询,咨询电话:87862269(基教科),监督电话:87869292(纪监室)。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为社会广泛关注,各校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邗江区教育局公布的2016扬州邗江区小学入学政策,对2016年扬州邗江区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江苏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6年扬州邗江区小学划片政策、2016年扬州邗江区小学排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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