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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拼音与小学一、二年级识字

2012-08-28

【编者按】《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要求学生能够读准字音,认清字形,了解字义”。小学生识字是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砺练而读准字音、认清字形、了解掌握字义和正确书写字体的认知与技能活动。它是小学生从运用口头语言过渡到学习书面语言的首要环节,是阅读与表达的基础,是接受启蒙教育不可或缺的手段。

我国小学生单纯花在识字上的时间比使用拼音文字国家的小学生多5倍。现在小学一、二年级的识字量非常有限。小学低年级学生有旺盛的求知欲,并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了大量的口头词汇和丰富的一般世界知识,为开展识字、阅读准备了良好的条件。但另一方面,识字困难、识字量少、识字周期长,又使他们的阅读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受到很大限制。利用拼音识字,并扩展小学生识别词汇,不仅有利于小学生识字,而且有可能使其超出老师教学的范围,独立地处理一些他们未曾学过、未曾见过的生字词,克服阅读中的障碍,进行更广泛的阅读。

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存在方式。

从儿童心理角度来看:言语意识先于字形意识。言语是双向的活动过程,包括对语言的接受(感知理解)和发出。但是在儿童言语活动发生发展过程中,两种过程并不完全是同步的,感知和理解语言先于语言表达的发生和发展。换句话说,儿童语言和知觉发展在先,正确语言发生发展于后。研究证明,很小的婴儿就能区别语音的差异。儿童学习语言是从理解词开始。大约在6个月以后,婴儿就能“听懂”一些词,1──1岁半儿童能理解的词数量猛增。但是,儿童一般1岁左右才能说出少数几个,而在1岁半以后,才“开口说话”。儿童在什么时候开始产生书面语言,或者说,最早在什么时候能通过字形认字?国内外都有许多事实和研究材料说明,它一般后于对语音的理解,最早也是在2──3岁时,能识字和理解词义及简单句子意义。认字,主要是对字形的再认。而字形的再现是高一级的任务──即写字与默写。小学生学习汉字分三阶段: 泛化阶段;识字阶段;再现阶段。低年级一般以前两个阶段为主,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初级的再现。这就给汉语拼音教学提供了心理依据。

从汉字学习的特点来看。

汉字属表意文字。它的特点是字形表意而不完全表音。因此,往往看见汉字读不出音来,而读不出音也就难于明白字义,势必影响汉字的学习与掌握。由于汉字字音学习困难,所以从古至今人们想出许多办法来帮助和促进更是规范汉字字音学习的顺利开展与进行。

早在两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发明了“直音”法和“反切”法。“直音”法即用同音字来标注被注字音的方法。例如“溪,音西”,“尚,音上”。它的局限性明显有四点:一是用此法者必须先认识相当数量汉字(而这些字又是如何学习呢?);二是同音字有限,有时要用较难的字注较易的字(违背了由易到繁的认字规律);三是有些字没有同音字,因而无法运用此法(这又使之不能成为实际意义上的真正方法);四是有时两字连环互注,等于不注(因为二字皆为生字)。“反切”法比起“直音”有了飞跃性进展。它是用两个汉字来拼合成被注字音的方法。例如:“溪,小一切”,“尚,身当切”。但是它也有较明显的局限性:一是运用此法,也必须认识相当数量的汉字;二是有时用较难的字去注较易的字;三是对后人来讲,由于古今语音的变化,古人所注的反切,今人往往不能准确地拼合成音。比如“诸,之于切”。“于,则为於,古读为wu”。于戏,古为“於戏”即“呜呼”。终究,直音法让位于反切法,而反切法不得不让位于拼音法。拼音法与上述的本质区别就是用较少的“字母”拼读出大部分乃至全部的读音。它始于一千多年前的唐宋时代,唐代和尚守温受印度梵文的启发,发明了“不芳并明……”三十六个“字母”。后来末代而又发展为“帮滂并明”但这能充其量为“辅音”,即声母。1918年11月,成为中国第一套得到政府承认的拼音方案,又称“国音字母”、“注音符号”的得以正式公布。直到今天仍为台湾省应用。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郑重的法律程序正式批准公布了《汉语拼音方案》。这是一套法定的,最佳的汉语拼音方案。分别列出普通话的21个声母,35个韵母,4个声调和一些拼音规则,简明清晰,排列有序,科学地反映了普通话的语音系统。是学习汉语不可缺少的优秀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