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出血:第十章 分娩期并发症妇女的护理(8)

2013-01-08 14:09:4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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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出血:第十章 分娩期并发症妇女的护理(8)

一、概念

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出血量超过500m1者为产后出血。

产后出血是分娩期的严重并发症,是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我国居产妇死亡原因的首位,其发生率约占分娩总数的2%一3%。

二、病因

(一)子宫收缩乏力

是产后出血的最主要原因,占产后出血总数的70%~80%。子宫收缩乏力可由产妇的全身因素,也可由子宫局部因素所致。

1.全身因素 产妇精神过度紧张,产程时间过长或难产,造成产妇体力衰竭;临产后过多使用镇静剂、麻醉剂;产妇合并有急慢性的全身性疾病。

2.局部因素

①子宫过度膨胀,如多胎妊娠、巨大胎儿、羊水过多、巨大儿、巨大胎盘等使子宫肌纤维过度伸展失去弹性;

②多产妇,反复妊娠分娩,子宫肌纤维受损,结缔组织相对增多;

③子宫肌水肿,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严重贫血;

④子宫肌纤维发育不良,如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或子宫畸形,影响子宫肌正常收缩;

⑤胎盘影响,如前置胎盘附着子宫下段,子宫肌被动收缩部分不易缩复。胎盘早剥,蜕膜坏死出血,子宫肌层渗血,胎盘后血肿;

⑥膀胱、直肠过度充盈,子宫夹持在膀胱与直肠之间,收缩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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