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第七章 妊娠期并发症妇女的护理(33)

2013-01-08 15:44:18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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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妊娠:第七章 妊娠期并发症妇女的护理(33)

凡平时月经周期规律,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分娩者称过期妊娠。

(一)病因、病理

1.病因  过期妊娠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

(1)内源性前列腺素和雌二醇分泌不足而黄体酮水平增高,使得子宫不收缩,延迟分娩发动。

(2)头盆不称时胎先露部对宫颈内口和子宫下段的刺激不强。

(3)无脑儿畸胎又没有发生羊水过多时。

(4)遗传因素。

2.病理

(1)胎盘方面:过期妊娠的胎盘功能正常或出现功能减退,使物质交换与转运能力下降;羊水量减少或出现胎粪污染。

(2)胎儿方面可能有成熟障碍或胎儿生长受限,小样儿,从而增加胎儿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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