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盘早期剥离:第七章 妊娠期并发症妇女的护理(26)

2013-01-08 15:57:0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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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早期剥离:第七章 妊娠期并发症妇女的护理(26)

妊娠20周后或分娩期,正常位置的胎盘在胎儿娩出前,部分或全部从子宫壁剥离,称为胎盘早期剥离,简称胎盘早剥。

(一)病因、病理

1.病因  目前尚不十分清楚,其发病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1)血管病变:

(2)机械性因素

(3)子宫静脉压突然升高

(4)其他  一些高危因素包括吸烟、营养不良、吸毒等。胎盘附着部位存在子宫肌瘤等异常时也可发生胎盘早剥。另外,有胎盘早剥史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2.病理

主要病理变化是底蜕膜出血,形成血肿,使胎盘自附着处剥离。内出血严重时,血液向子宫肌层浸润,引起肌纤维分离、断裂、变性,子宫表面出现紫蓝色瘀斑,称为子宫胎盘卒中。

胎盘早剥时羊水可经剥离面进入开放的血管,引起羊水栓塞症状。严重的胎盘早剥可能发生凝血功能障碍、产后出血和急性肾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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