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第七章 妊娠期并发症妇女的护理(13)

2013-01-08 16:14:30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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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第七章 妊娠期并发症妇女的护理(13)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妊娠20周以后出现高血压、水肿、蛋白尿,严重时可出现抽搐、昏迷、心肾衰竭,甚至发生母婴死亡。目前,妊娠期妇女所患有的原发性高血压被统称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与以前描述的妊娠高血压的术语是统一的。

(一)病因、病理

1.病因  发病原因至今未明,其好发因素及主要病因学说有: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好发因素:

①寒冷季节或气温变化过大,特别是气压升高时;

②精神过度紧张或受刺激致使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③年轻初产妇或高龄初产妇;

④有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

⑤营养不良,如贫血、低蛋白血症者;

⑥体型矮胖者;

⑦子宫张力过高(如羊水过多、双胎妊娠、糖尿病巨大儿及葡萄胎等)者;

⑧家族中有高血压史,尤其是孕妇之母有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者。

(2)病因学说:常见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因学说有以下几种:

①免疫学说:

②子宫一胎盘缺血缺氧学说:

③血管内皮机能障碍学说

④营养缺乏及其他因素

2.病理生理变化  基本病变是全身小动脉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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