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褥期妇女的辅助检查:第四章 产褥期妇女的护理(11)

2013-01-09 09:41:51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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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褥期妇女的辅助检查:第四章  产褥期妇女的护理(11)

除进行产后常规体检外,应做血、尿常规检查。若产妇有发热时,可做药物敏感试验。

(三)护理措施

1.一般护理

(1)环境:室温18—20度左右,湿度为55%~60%为宜。

(2)个人卫生

(3)生命体征:产后24小时内应密切观察血压、脉搏、体温、呼吸的变化。若产妇脉率增快明显,应注意血压、子宫收缩、阴道出血量、会阴或腹部伤口情况,以便及时发现产后出血及其他变化。体温≥38。C应及时通知医生。一般产后应每日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呼吸2次。

(4)休息与活动:产后12小时内以卧床休息为主。早期下床活动可增强血液循环,促进子宫收缩、恶露排出、会阴伤口愈合,促进大小便排泄通畅,并可预防盆腔或下肢静脉血栓形成。2周后可从事少量家务活动,避免蹲或站立太久,提重物和重体力劳动等,以免导致子宫脱垂。

(5)营养:产妇即可进食易消化的半流质饮食,以后可根据产妇具体情况进普食。产后的饮食应营养丰富,易于消化,少量多餐,汤汁类可促进乳汁分泌。乳母应限制辛辣、刺激食品及酒类。乳母不可随意用药,需经医生准许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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