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综合笔试介绍: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科目见表。
科目类别 |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 |
比例 | 科目 | |
基础医学综合 | 12% |
生物化学、生理学、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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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人文综合 | 8% |
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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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综合 | 10% |
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女性生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儿科、传染病、性传播疾病疾病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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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综合 | 70% |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妇女保健学、儿童保健学、社会医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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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自2010年开始,现役军人(包括军队、武警现役人员及公安部所属的边防、消防和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军事单位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除参加所报考类别的正常考试内容外,医学综合笔试还须增考军事医学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单独增设一个单元,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增考题量为40道,总分为10分。考试内容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13年版)》为依据,复习指导用书可参考部队系统内部发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军事医学应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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