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临床执业医师考试频道为考生们提供了“2014公卫执业医师考试辅导:凭安全性证明的举证原则”,文章内容知识点比较集中,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考生强化所学知识点,下面请看正文:
凭安全性证明的举证原则
生产经营企业在新产品、新资源、新设备投产前,必须向卫生监督机关提供产品的理化性质、质量标准、生产工艺、使用效果、使用量、检验方法、产品毒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三废排放和净化处理、回收利用,以及该产品的全面卫生学评价和营养学评价等资料,经审查认定无毒无害安全可靠,不致影响人民健康,方能投产。
更多关于2014公卫执业医师考试辅导:凭安全性证明的举证原则的内容请关注:【公卫执业医师网辅导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