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应广大考生的需要,特为参加考试的考生策划了“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专题等有关资料,供考生参考!
为了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我部印发了《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经研究,对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修订如下: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口腔麻醉专业
3、口腔病理专业
4、口腔影象专业
5、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OO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