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2月3日发布的文件,我国将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以增加全社会医疗卫生资源,缓解看病难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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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重拾了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提出的鼓励“社会化办医”的口号。《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降低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门槛,改善社会资本办医的执业环境,在税收、价格和医保等方面为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更公平的待遇。
表面上看,《意见》为社会化办医开了一扇大门,为其指了一条明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似乎指日可待。然而,《意见》毕竟只是指导性方案,离社会办医的具体实施尚有一段距离。非公立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壮大医疗卫生事业,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指导。
首先,办医门槛需要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是什么?什么样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才有资格?资格需要如何被认证?认证需要哪些条件?这些办医门槛并未被细化,也没有明文规定。现行的某一些政策仍需要调整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化办医的目标。社会办医的规章制度除了享受优惠的待遇以外,还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一切,都需要靠社会办医的入门条件来“守门”,来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与其具备的服务能力相适应,确保那些有资格的机构能够得到平等的机会,得到平等的发展。
其次,社会资本需要引导。社会资本不光是办医资本,还包括服务、竞争、医药等一系列的资本。扩大社会办医,无疑是给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也是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当头棒喝。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出现有利于避免社会资本垄断,从总量上调控医疗服务供给。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博弈,如果对资本流向引导不当,很可能造成恶性竞争,导致资本不是用于办医而用于互搏,最终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扭曲,药品价格失衡。唯有引导社会资本的正常流向,才能形成良性循环,维护医疗卫生领域的安定秩序。
最后,监督政策需要引导。操作模式的不同必然也将导致其他方面的不同,所以适用于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手段未必适用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对于新兴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与之相匹配的监督制度必不可少,这要求从实际出发,从政府与同行竞争约束两个方面,从广大民众的迫切需求方面,从社会舆论与现有监督制度方面出发,在现实情况中摸索而自成一套监督体系。政府有力引导监督政策的建立与实施,一方面杜绝了负面问题的蔓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新进社会资本参与竞争,发挥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社会化办医任重而道远。只有政府管理者运筹得当,正确引导社会办医的路途,才能在现有的医疗格局中开辟一方崭新天地,为社会办医迎来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