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武汉市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条件,在我市医疗机构试用者,可在我市报名点现场审核报名确认,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湖北省2006年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的乡村医生,可报名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条件;(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5)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报考人员应按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和与之相一致的试用期合格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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