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达州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审核提交的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专科及以上学历需须在报名确认现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注意:试用期未满一年的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和在学期间的研究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注意:以上六项资料其原件均由所在的医疗机构及区、县卫生局核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没有公章的机构由辖区卫生局核验加盖。
7、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既“老师承”)报考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或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由所在卫生局组织考核,中医院出具);
(2)师承证明(1998年6月26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师承学习的证明文件、师承合同、出师证明);
(3)提供1999年之后(2009、2010年除外)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或者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二条的材料。
(4)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许可证、乡村医生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原始档案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注:1998年6月26日之后的其余师承人员(既“新师承”)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要按《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的规定提交资料。
8、乡镇执业助理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卫生院出具的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证明;
(2)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证明;
(3)保证获取医师资格证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协议。
注意:以上三项资料须同时存当地卫生局存档备案。
9、个体医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必备材料如下: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鲜章;
(2)身份证复印件,其身份证信息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人代表一致。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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