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佛山高明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高明区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方案》,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开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和开通考生网上自助缴纳考试费功能。考生须在2014年3月17日前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缴费工作;并须于3月19日前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报考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为有序、顺利完成报考工作,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考生开展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高明区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方案》安排。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指导考生规范整理报名资料,重点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按顺序排列后交考生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27日,各单位现场报名具体时间请对照附件2.
三、为加强对考生学历真伪的辨认工作,今年所有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验证材料。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者,应保证在4月30日前为可在线验证状态,各考生应在4月份自觉申请延期。各单位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时,应核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内容真实性,并由核验人将核验结果在相关打印/复印件上注明“已查验”并签名。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所盖公章及法人(负责人)签名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请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五、各单位要杜绝为未在本单位试用或试用期未满1年的人员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