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richie
2023-08-25 23:54:30
当谈到各大名校的座右铭时,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独特的口号或价值观。以下是一些知名大学的座右铭:
1.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Veritas(真理)
2.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Die Luft der Freiheit weht(自由之风吹拂)
3.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Mens et Manus(思想与行动)
4.牛津大学(University of Oxford):Dominus illuminatio mea(上帝是我的光)
5.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Hinc lucem et pocula sacra(从这里来光明和神圣的饮料)
6.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Lux et Veritas(光明与真理)
7.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In lumine Tuo videbimus lumen(在你的光中,我们将看到光明)
8.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Crescat scientia; vita excolatur(让知识增长,生活得以改善)
9.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Fiat Lux(要有光)
10.清华大学(Tsinghua University):自强不息,厚德载物(Self-Discipline and Social Commitment)
这些座右铭代表了各大名校的核心价值观和使命宣言。
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学校本科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阳光透明,结合学校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办学地点:昆明市;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校区名称):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呈贡校区),昆明市科业路23号(麻园校区)。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021年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16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省区”)招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对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入学考试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招考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第九条 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按照《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发布的专业考试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统考和校考。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艺术管理3个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各招生省区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报考其余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文件规定,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凡涉及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须省级统考合格才能报考。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达标要求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定的《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执行(详见《简章》)。
第十三条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云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省区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十八条 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办法如下:
(一)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专业仅面向云南省招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云南省统一划定的相应科类的文化分数线。
(二)其余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生源情况自行划定。云南省分文、理科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不分文理科划定执行同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区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招考方向)实行三种录取规则:
(一)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艺术管理。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二)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三)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每学年8500元,应用类专业为每学年10000元(详见《简章》)。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6人间为每学年800元,4人间为每学年1200元,宿舍用品自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云南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5937127,0871-65954207、0871-65954467,传真: 0871-65937128;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
电子邮箱:zb@ynart.edu.cn;
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0871-65937136,jubao@ynar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ynart.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因为渤海职业学院每年都会发布招生简章,详细介绍各专业的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考试内容等信息,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并参加招生考试。如果您想查询渤海职业学院的招生简章,可以登录学校官网www.bhzyxy.edu.cn,在首页点击“招生就业”,即可找到相关信息。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
根据查询兰州交大附小的招生简章,2020年该校按照《安宁区2020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划片范围》招收学生,预计招收242名适龄符合要求的儿童入学。
具体要求如下,需要提前到学校审核资料,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冻结证明等备用材料。
顺序1.A类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
顺序2.B类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顺序3.C类有户住公房。包括:①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顺序4.D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且监护人户籍属于片内户籍。
顺序5.E类政策性保障。学校依据《2020年兰州市安宁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相关标准进行认定,参照《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及保障范围一览表》录取入学。
交大附小小学部在安宁区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报名招生,按计划招收所属高校职工子女,不得招收“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 以下是链接。2 根据搜索结果,为https://zsb.dgzy.edu.cn。3 如果您需要查询更详细的招生信息,可以在该官网上查看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录取规定等内容,也可以通过联系学校的招生办公室咨询更多信息。建议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
https://www.bda.edu.cn/zsjy/bkzsxx/668028.htm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章程》,为做好学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有两个本科招生国标代码,分别是:西南大学10635,西南大学(荣昌校区)1063519635。
第三条学校设北碚和荣昌两个校区,北碚校区为主校区,办学地点在重庆市北碚区;荣昌校区办学地点在重庆市荣昌区。
第四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和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五条学校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w.sw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8367777、023-68252513,招生咨询邮箱:zs2006@swu.edu.cn。招生监督邮箱: zsksjd@sw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九条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各批次(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规定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100名,招生专业102个。招生计划根据历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倾斜。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求分配。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2021年学校共有26个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植物生产类新生,第一年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学习,再分流到各专业及相应学院。
第十二条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是学校多学科高水平特色校区,共设置7个招生专业(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含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含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动物生产类(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五年制)、动物医学类(含动物药学、中兽医学)、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
第十三条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4个专业。
第十四条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等6个专业,由西南大学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以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
第十五条西南大学(招生国标代码:10635)录取的考生在北碚校区就读,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招生国标代码:1063519635)录取的考生在荣昌校区就读。学生进校后的专业转换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考生(保送生、体育单招、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港澳台侨、取得高水平运动队壹类合格资格的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七条2021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以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学校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艺术类招生计划,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安排见《西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组织保送生招生、港澳台侨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考试。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学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
第二十三条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录取要求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二十四条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2/1/1/0/0”后的等效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等情况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安排结束后,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直到完成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在专业录取时,对高考投档成绩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参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参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综合改革类考生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按照我校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药学(全英文创新实验班)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14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定向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其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填有我校此类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对该专业有明确的投档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该专业没有明确的排序投档规则或将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保送生、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2021年有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入学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时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训练和比赛义务。
第七章 收费和资助
第三十八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700-55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4500元/年、三四学年105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37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28000-3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4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专业在外方高校就读期间,按相关合作高校学费标准向外方合作高校缴纳学费;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十九条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辽宁高考招生考试官网: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
目前国内的大部分摩托车品牌的官网都不能直接买车,但有也少部分可以在线定购,也有少数品牌在天猫开有官方网店,详细情况可以登陆该品牌的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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