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上海将实施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凡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均可柔性延迟退休。延迟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9月28日《新京报》)
针对退休年龄的节点,社会上一般存在两种声音,即反对派和赞同派,这可谓争论问题的正常现象。可以说,这两个派别的所持的理由都符合国情,也都是民众的正当利益。比如,赞同派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可以缓解国家的养老金压力,反对者则称这样增加了就业压力等。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就产生一种“弹性退休”的折中呼声,但笔者认为这种折中的“弹性退休”机制并非良策,反而容易滋生问题。
退休年龄的固定,存在着工种之间、年龄之间、群体之间的复杂交织,解开这个“疙瘩”,一刀切的办法无疑是不可行的。比如延长退休年龄,确实可以减缓国家养老金的资金压力,也给年老力盛并希望工作者以工作机会。但这又损害一线工人和毕业生的利益。一线工人在职期间体力消耗过大,而且工资过低,希望早日退休;毕业生则希望社会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双方的争论,是国情与民众、民众与民众之间的复杂矛盾,“一刀切”的办法只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
而上海的弹性退休机制看似可以利用制度弹性,给各工种、各群体以充分的余地,但其并没有从本质上解决矛盾。首先,弹性退休机制对工种的范围限定,只是一条 “单向道”,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自己的“退休”或“不退休”需求,即使是煤矿工人,也很难保证所有人都愿意及早退休,如果对某个工种的成员强硬实施,不但缺失了自愿原则,也侵害了其他工种的权利;其次,“弹性退休”的对象范围,给“只拿钱不干事”的部分国企领导以制度缺漏,不但会导致新的不公平,甚至有人会借机寻租,以获得继续“逗留”的资格。
退休年龄如何确定,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问题,延长退休年龄是趋势潮流,但如何在潮流中满足最多人的利益,却是值得探索的。在国际观点中,反对“一刀切”的延长退休年龄,已具备共识,这点和“弹性退休”不谋而合,但如何在“弹性退休”制度上引入自愿原则,又充分把握制度“弹度”,既让员工充分发挥选择权,又不搞“重点班”、“重点工种”,需要明确而具体的规则。
当然,如果每个人都拥有自由选择权,选择自己的去留,一些薪水稳且高、工作环境好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愿意延迟退休的,但工作环境恶劣、工作强度大、薪水一般的工作人员则可能愿意早退休,怎样对“ 调节”这两部分人的意愿,也是值得有关部门思考的问题。如果自愿原则称为“软”,给一些群体的限制称为“硬”,那“弹性退休”就应该“软硬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