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经济法重点:行政复议

2011-11-15 15:49:28 字体放大:  

编者按:本文主要要参加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讲解“2012年初级经济法重点:行政复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范围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11项)

2、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解释: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例题1】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某公司不服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某公司不服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

C、某公司不服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查封财产决定

D、某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服单位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决定

答案:D

【例题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决定

C、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D、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答案:D

【例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 )。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撤销资格证决定不服的

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决定不服的

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的

答案:ABCD

【例题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其中包括( )。

A、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B、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C、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

D、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答案:ABCD

推荐荐阅读:

2012年初级经济法重点:会计核算

2012年初级经济法重点: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2012年初级经济法重点:会计年度

更多内容进入:

精品学习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2012初会计职称在线模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