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说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补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考生应在报名系统开通期间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scz.gov.cn)“会计报名”模块进行注册,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填写有关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必须于2010年10月27日-11月1日(补报名人员于2010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到网上所选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缴费(市直确认点双休日照常进行,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四、现场审核确认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4)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试级别与考试科目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级: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六、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门52元。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必须于2011年4月15日起至5月13日,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会计报名”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不需加盖印章)。考试时,考生凭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入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