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5)

2011-04-08 13:52:40 字体放大:  

四、计算题

1. A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与B商贸公司(本题下称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2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A企业从B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

(2)B公司从A企业购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A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70万元、增值税45.9万元。

(3)A企业为B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A企业在制造显示屏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部分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C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4)B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普通发票。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40%作为职工福利,6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入35.03万元。

(5)B公司向消费者销售电脑取得含税销售额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

(1)计算A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B公司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计算A企业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1)当期进项税额=30.6+0.34=30.94(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45.9+(9.36+2.34)÷(1+17%)×17%=47.60(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47.60-30.94=16.66(万元)

计算B公司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1)当期进项税额=45.9+(30×13%+3×7%)×60%=48.37(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30.6+35.03÷(1+13%)×13%+298.35÷(1+17%)×17%=77.98(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77.98-48.37=29.61(万元)

2. 某大学容教授2008年取得如下收入:

(1)每月工资收入38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6000元;

(3)为其他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一次性取得报酬22000元

(4)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月租金收入为2000元,全年24000元。

(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286元;

(6)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40000元,在B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0000元,已经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7000元和18000元。

已知: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利息所得适用税率均为20%。

要求:

计算李某2008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1600)×15%-125]×2+[(3800-2000)×10%-25]×10=410+1550=1960(元)

(2)稿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1-20%)×20%×(1-30%)=672(元)

(3)技术咨询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2000×(1-20%)×20%=3520(元)

(4)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10%×12=1440(元)

(5)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6)在A国的讲学收入按照中国税法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因此应补缴税款:7600-7000=600(元)

在B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应纳税额=70000×(1-20%)×20%=11200(元),无需补缴税款。

(7)容某2008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960+672+3520+1440+600=8192(元)

3. 东方花园日化用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原材料一批,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万元。另支付运费10万元,运输单位已开具运输发票。

(2)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

(3)销售化妆品一批,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457万元(含增值税),向购货方收取手续费11.7万元(含增值税)。

(4)将公司闲置的一套设备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为6.3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运费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为7%,消费税税率为30%,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

(1)计算该公司1月份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公司1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

(3)计算该公司1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

(4)计算该公司1月份应纳营业税税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 (1)1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2457+11.7)÷(1+17%)×17%=358.7(万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0+10×7%=30.7(万元)

(2)1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358.7-30.7-6.3=321.7(万元)

(3)1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2457+11.7)÷(1+17%)×30%=633(万元)

(4)1月份应纳营业税税额=1×5%=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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