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营业账簿
(1)资金账簿。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生产经营用账册。
4.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合同类: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提示:(1)以凭证上的“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2)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专利证)和辅助性账簿(企业的日记账簿、各种明细分类账簿):以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二)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0.05‰、0.3‰、0.5‰、1‰)
2.定额税率:5元
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税额为每件5元。
提示:印花税的具体比例税率不需记忆,但必须会运用税率计算税额。
(三)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3.营业账簿中:
(1)记载资金的账簿,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
(2)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