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2011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时间

2011-01-26 17:31:57 字体放大:  

(三)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

2月21日-3月21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收到材料后,对相关表格、证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核并上传会计从业人员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信息无误的,按规定给予信息确认。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具体工作流程是:

1.确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性与真实性,审查填表内容和按需提供的原件是否一致;

2.未参加往年继续教育的应当即补学继续教育后,方可参加下一步的信息采集工作;

3.在山东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局域网)上更新所报人员数据信息(包括补录继续教育、调转业务)。办理调转手续的会计从业人员,需更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在会计从业管理系统里更改调转日期,不需更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调入单位所属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在证书第3页打印调转记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手续时,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需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栏内加盖“此证于 年 月 日之前办理调入手续,逾期作废”方章。信息采集期间调转时限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

4.登陆山东省会计信息网(互联网),确认审核通过的资料,上报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上传第二代身份证的照片。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需在已办理信息采集审核确认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签发机关”左下角加盖“已备案”方章;

5.对于丢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先向原发证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由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再到指定报刊办理挂失。按规定补证后再办理信息采集。

四、信息采集行政管理权限区域划分

为了规范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管理,提高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服务水平,便于信息采集工作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及信息采集行政区域划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管辖范围划分依据及具体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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