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会计考试《会计基础》考前串讲(5)

2012-01-30 14:39:50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2年北京会计从业考试将于3月3日起举行,为了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很好地复习,精品学习网会计从业考试频道特为考生提供了“2012年北京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串讲”,希望考生认真复习。

第二章

第一节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1.定义

按照经济内容对各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作进一步分类核算的项目,它是以客观存在的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为基础、根据核算和管理的需要而设置。(判断)

区分会计要素概念与会计科目概念 :

会计要素——对会计对象的分类

会计科目——对会计要素的分类

2.常见的会计科目表(教材52-53页)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一)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进行分类

1.分类: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

例如:

应收账款——张三   100

——李四   200

——王五   300

——赵六   400

总额:1000

总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明细分类科目: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为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它是反映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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