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州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各县(市)财政局、阿拉山口财政分局:
根据《会计法》和《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1年度我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企业最新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法、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新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理财与证劵投资、对我国货币政策下半年调控目标的分析、如何解读企业财务指标。
二、参加人员
博乐市、阿拉山口、州直、中央、自治区驻博各企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都要参加本次培训。精河县、温泉县中级职称以上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机构的会计人员,参加州财政局的继续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加盖合格印章。
三、培训时间
从2011年7月29日开始至2011年11月7日结束,采取循环办班,分批有步骤地进行,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提前报名参加其中一期培训班学习,金融、保险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金融保险类培训班学习,医疗机构的会计人员参加医疗机构新制度培训班,阿拉山口地区各企业会计人员参加山口培训班学习,阿拉山口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参加州上培训班的学习。具体培训日期为:
(一)第一期:2011年8月6日—8月8日(金融保险类)
(二)第二期:2011年8月13日—8月15日(企业类)
(三)第三期:2011年8月21日—8月23日(企业类)
(四)第四期:2011年8月27日—8月29日(企业类)
(五)第五期: 2011年7月29日—8月2日(行政事业类)
(六)第六期:2011年8月3日—8月5日(行政事业类)
(七)第七期:2011年9月3日—9月5日(阿拉山口企业类)
(八)第八期:2011年9月6—9月8日(行政事业类)
(九)第九期:2011年11月5日—2011年11月7日(医疗机构)
四、报名、培训地点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博州辅导站(联系人:张智军 闵燕 弥佳宏 联系电话:2315651)。
五、培训费用
按博州发改委核定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