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试题

2012-03-12 14:58:39 字体放大:  

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报名过后,便是紧张的复习,为了方便考生复习,精品学习网会计从业考试频道为考生提供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试题”,希望对考生复习能有所帮助。下面请看内容:

11.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 )

【答案】×

12.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

【答案】√

13. 目前,我国税制中的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属于所得税类的税种。( )

【答案】×

14.纳税申报方式中的邮寄申报以寄入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

【答案】×

【解析】纳税申报方式中的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15.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答案】×

【解析】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由其投资者就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7.个人所得税中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目前减除必要费用,规定是按月减除2000元。( )

【答案】√

【解析】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18.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期限的限制,即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

【答案】√

【解析】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所骗取的税款,不受期限的限制。

19.纳税人一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案】√

20.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

【答案】√

湖北省财政厅:2012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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