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注税《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考点:要约

2011-12-12 17:51:47 字体放大: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的撤回、撤销和失效

(1)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2)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要约的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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