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了《税务部门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共确认现行有效规章41件(其中,部分条文失效、废止的规章4件),失效、废止规章18件;确认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1482件。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清理工作有了初步成果,今后,国税总局将把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有机结合,实现清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开发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应用系统,加强对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满足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检索、使用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