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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1月4日至2月14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1月6日至2月16日,缴费时间定于2011年1月8日至2月18日。需要打印发票的考生请于2011年2月20日前电话联系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833-2431510)。
(二)报名程序
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1年新参考人员,应直接到网上查询档案号并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事项。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核查(地址:乐山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电话:2431510)。否则将无法滚动管理和确认往年的考试成绩,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应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相片质量经审核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审查
1.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11年1月6日至2月16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打印《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并附下列材料:
(1)报考全科人员: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③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的不附本项材料)。
(2)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评聘经济类、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
2.首次报考全科人员的材料由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的材料由主管税务局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其《申报表》和《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由报考者或报考者所在单位将全部材料送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电话:2431510)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税务局主管部门将免试部分科目报名人员的《统计表》(见附件)于2011年3月10日前分别按国税、地税系统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3.各环节资格审查都要落实责任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谁签字、谁负责。考试报名机构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