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办理的通知

2010-11-22 09:17:55 来源: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字体放大:  

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正在发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携带的材料

1、考试准考证。

2、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一,必须用A4型纸张)

3、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二、办理时间

办证时间为2010年11月17日-11月26日(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三、办理地点

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大楼二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4号窗口。

在办理资格证书时,要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汇总至市人事考试中心。发现弄虚作假者,不得核发证书,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第十五条之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邵智毅 电话:88871628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