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环境影响评价辅导:公众如何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2011-07-06 12:19:22 字体放大: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地位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众意见是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还存在着公众参与范围不清晰、途径不明确、程序不具体、方式不确定等问题。而要想有效完成环评程序,单独依靠环保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充分利用公众力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与监督,是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的需要,也是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手段。

笔者认为,强化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的覆盖率。为了让更多的公众知晓环评信息,必须改进现有的环境保护影响评价信息发布方式,选择群众容易接受又便于操作的形式,广泛应用信件、电视、和小区公告等载体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其中,提高信息覆盖率较为廉价而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以信件的形式直接送到居民家中。另外,电视的普及率在农村还是比较高的,这也是群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如果能制作一些效果图,将使环评信息更加清晰明了。报纸、网络在农村的普及率还是不太高,因此,可以采用小区公示公告这种传统而且有效的方法。

二、改进目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畅通公众发表意见的渠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问卷调查。由环评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好调查表,让居民填写问卷。电话调查。这是一种简便快捷的方式,直接对话,不会占用群众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可以排除外界的干扰因素。公众列席评审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审会上适当列席项目建设区的民意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可以使专家和决策部门听到公众的声音,接收到社会的监督、法律的监督和民主的监督,从而提高项目审批部门决策的透明度,做到阳光决策。普及环保知识。公众只有在了解环境状况和相关环境知识后,才能为自己参与环境决策提供依据和前提,才能最大限度地了解环境决策的对象和内容,也才能提出更多更全面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项目听证会。尽量多吸收一些民意代表,充分听取来自群众的声音,对公众意见的取舍要做出科学的说明,要规范公众意见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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