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2-03-08 10:04:4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宁夏201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尚未公布,可根据宁夏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参考考试事项。

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8)精神,现将我区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注:10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条件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资格证明。

四、报名办法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7月15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0.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

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2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中山北街5号,电话:(0951)6021173、6041173.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每人每科5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

(一)《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一级建造师 考试 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印发

附件: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网上完成)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http://www.nxpta.gov.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照片→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贴上相片(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完成)

2.审核报名资格(在报名确认点完成)

(以下事项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

各单位或考生持《报名表》(须经本人确认所填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并签名)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

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上缴纳考务费→完成报名。(只审核报名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准考证打印(在网上完成)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赴考,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大小);

4.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所附材料均须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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