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第一类: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第二类: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第三类: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一般质量事故分级
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300万元之间。
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150万元之间。
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50万元之间。
三、重大质量事故分级
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