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安全生产法

2012-03-14 11:41:03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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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小编总结归纳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安全生产法,希望对考生备考有帮助。

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重点解析:

此处应理解为:所有的从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Z201062掌握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

2.批评|考试大|权和检举、控告权

3.拒绝权

4.紧急避险权

5.请求赔偿权

6.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重点解析:

1、这部分我们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题型,给出一个小的案例,请大家判断这侵犯了从业人员的哪项权利。因此,对于从业人员享有的这些权利应当很好地掌握。

2、从业人员的紧急避险权十分重要,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可以说是我国立法上的重要进步,必须重点掌握。

(二)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3.危险报告义务

重点解析:

1、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上文中规定的三项义务均为强制性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

3、特别要注意第三项义务,即事故隐患报告义务。

2Z201064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义务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58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履行如下法定义务:

1.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2.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3.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重点解析:

对于上文两个法条中的法定义务,应很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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