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法律体系形式

2012-06-14 14:22:27 字体放大:  

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法律体系形式

第二部分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部分

1.法律体系

宪法

民法

商法

经济法

行政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刑法

诉讼法

2.法的形式-法的效力等级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XX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 XX条例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XX地方XX条例

行政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

XX地方XX办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国际条约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法

效力顺序

宪法(最高效力)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3.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3+4+2)

3个主体

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

4个客体

行为

非物质财富(智力成果)

2种法律关系内容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4.民事主体

自然人

包括公民、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

自然人的3种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16)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

法人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主体变更

主体数目变化

主体改变-转让

客体变更

客体的范围变更

客体性质变更

内容变更

权利增加

权利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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