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2012-06-14 16:54:55 字体放大:  

2012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二十一、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一)掌握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民事责任的种类

民事责任主要划分为两类,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其区别主要体现:

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约定义务;

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对权,违约行为侵犯的是相对权;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行为的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适用侵权责任特殊构成要件和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其中,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行为有: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③建筑物及地上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

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例:下列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  )。

A、赔偿损失

B、返还财产

C、支付利息

D、支付违约金

E、支付定金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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