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考质量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质量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其报名资格审查依照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执行。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初、中级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报名时间
(一)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支付的办法。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2月16日-3月16日
2.网上报名办法: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考生请于2012年3月21-23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二)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盖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免试部份科目的考生,需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及复印件。
对于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考生,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各报名点在考生报考时要做好此类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3月26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请致电0510-85740575联系,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
3.涉及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等)或考生网上报名已完成网上交费后数据未上报国家之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4.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2年6月12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四、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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