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1)作出发行债券决议。具体决定公司债券发行总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募集办法、债券利率、偿还日期及方式等内容。
2)提出发行债券申请。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报,并报送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依照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本次发行债券总额和资金用途、债券面额、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与方式、债券担保情况、债券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债券的承销机构等事项。
4)签订承销协议。公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5)交付债券,收缴债券款,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2. 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程序。
①提出计划,确定项目。
②组织专家,
③审议通过,签订贷款合同。
④工程项目招标。
参加投标的国家,仅限于成员国。
1.国际金融组织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并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2.在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确已成交后,国际金融组织才能将贷款直接付给供应商或借款者。
3.国际金融组织还要对设备的招、投标合同的过程进行监督。
4.派出检查团定期检查工程进度,了解是否严格执行了批准的贷款合同,确保资金按计划使用。
⑤项目投产后,做出后评价。贷款全部发放后1年左右,
企业效益、社会效益、银行效益以及经验教训等
3. 我国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规定。
①贷款用途。属于国家主权外债,按照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贷款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②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③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④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⑤对外签署贷款协定、协议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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