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熟悉)筹资质押
(1)筹资质押的定义: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在建设项目筹资经济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权利质押:是指建设项目在筹资经济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有价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依照法
2. 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程序。
①提出计划,确定项目。
②组织专家,
③审议通过,签订贷款合同。
④工程项目招标。
参加投标的国家,仅限于成员国。
1.国际金融组织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并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2.在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确已成交后,国际金融组织才能将贷款直接付给供应商或借款者。
3.国际金融组织还要对设备的招、投标合同的过程进行监督。
4.派出检查团定期检查工程进度,了解是否严格执行了批准的贷款合同,确保资金按计划使用。
⑤项目投产后,做出后评价。贷款全部发放后1年左右,
企业效益、社会效益、银行效益以及经验教训等
3. 我国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规定。
①贷款用途。属于国家主权外债,按照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贷款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②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③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④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⑤对外签署贷款协定、协议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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