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要求
高层建筑由于自身的特点,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专题报告中,应对以下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提供相应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和参数。
(1) 地基承载力
地基承载力的评价应以同时满足极限稳定和不超过容许沉降为原则。确定地基承载力应根据地区经验,采用载荷试验、理论公式计算和其它原位测试方法综合确定。在承载力不满足时(包括下卧层),应进行地基处理或选用桩基础,并提出其设计参数。
(2)变形和倾斜
查明地基土在纵横两个方向的不均匀性,以满足地基变形验算的要求。高层建筑天然地基均匀性可按以下标准进行评价:
当持力层层面坡度大于10%时,可视为不均匀地基,此时可加深基础埋深,使超过持力层最低的层面深度。当加深不可能,则可采取垫层加以调整。
基础持力层和第一下卧层在基础宽度方向上,地层厚度的差值小于0.05b(b为基础宽度)时,可视为均匀地基;当大于0.05b时,应计算横向倾斜是否满足要求,若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结构或地基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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