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
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内容)?
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4、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回(1)分部分项工程更清单?(2)还是措施项目清单?
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5、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6、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
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7、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7000平方米工程量。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出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大理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为7000平方米(或暂定一个数量)?
答:不可以。只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的约定竣工时按实核量结算。
8、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于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则?
答:《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范》4.0.8规定执行。
9、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
答: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