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关键环节

2010-11-24 08:32:10 来源:中国教育报 字体放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今后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CFP供图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今后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CFP供图

强国必强教,强国先强教。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是一份指导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教育规划纲要》在确定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总体任务、改革思路和重大举措的同时,明确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为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从今天起本刊开设“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专栏,约请有关专家围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我国新时期教育工作方针进行深入解读,敬请关注。

■张力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摘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党中央、国务院召开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动员全党全社会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未来1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而共同奋斗。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把“必须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首要要求,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是以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以贯之、与时俱进的战略思路。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比不了的”,高瞻远瞩地确立了“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重要指导方针,呼吁“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为在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及财政教育经费的法定增长指明了方向。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的未来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归根结底靠人才,人才培养的基础在教育”,“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党带领全国人民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理论基石,不仅成为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战略部署的核心内容,而且为《教育规划纲要》的总体战略目标和改革发展任务明确了基本方向。

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就是不断探索和努力践行这项重大方针的成果。《教育规划纲要》确认,“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转变,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迫切需求,为我国世纪之交总体上进入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持。若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发计划署等发布的国际比较指标看,目前我国教育普及程度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好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全球排位,开始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从一定意义上显现出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事业发展适度超前并实现跨越的成效。

进入21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更加重视优先发展教育,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的政策措施,党的十七大更是把“优先发展教育”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新的更高要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充分反映了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在新世纪新阶段加快教育发展、深度开发人力资源的坚定信心,形成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政策亮点。我们一定要从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和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出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形势下优先发展教育的历史方位,努力把中央重大教育决策化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共识和具体行动。

优先发展教育已经体现为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总体战略目标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我国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宏伟战略目标,相比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大目标,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应算得上超前部署30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整体战略构想。优先发展教育,必须在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等方面部署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教育规划纲要》设定的“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集中反映了优先发展教育的总体思路。仅就到2020年的预期指标及发展任务而言,一是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全国学前一年、两年、三年的毛入园率将分别达到95%、80%和70%,在园幼儿总数达到4000万人。二是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在校生将增至1.65亿人,巩固率创95%的历史新高,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三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47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90%,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四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达到2350万人和1480万人,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五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学总规模达到3550万人,总量依然保持全球第一,毛入学率提高到40%,大致处于中等发达国家世纪初平均水平,重点始终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六是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年参与率达到50%,达到3.5亿人次/年,包括扫除青壮年文盲。与此同时,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涉及各级各类教育领域,将有更为显著的发展,国家将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更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从大中小学在校生规模结构看,在200多个国家中,正梯形乃至桶形结构的约占1/3左右,呈现金字塔形状的往往是欠发达国家。预计2020年我国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总规模将达到1.1亿人、5500万人、4700万人和3550万人,基本完成从金字塔形向正梯形转型,也可视为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标志之一。特别是从2009年到2020年,全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将从12.4年提高到13.5年,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从67%提高到90%;同期20岁至59岁主要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从9.9%增至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达到1.95亿人。因此,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如果优先发展教育战略及上述发展目标能够如期实现,则我国人力资源开发存量指标势必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其直接效应将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促使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从而为到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国家现代化创造更好的条件。

优先发展教育的关键环节是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

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我国仍然是发展中人口大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很不平衡,作为人力资源大国的基础还不够牢固,特别是按照国际上人力资源强国尺度来衡量,我国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总体质量不高,存在着明显差距,其中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依然是较为突出的问题。要实现《教育规划纲要》部署的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各项目标,难点固然集中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但各地区也都面临如何把优先发展教育落到实处的紧迫问题。近年来,针对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相关制度措施不能完全到位的状况,胡锦涛总书记多次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在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又强调围绕“三个优先”要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这将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关系教育事业全局最为关键的环节。

优先发展教育,是《教育规划纲要》确立的教育改革发展“20字工作方针”中的第一项内容。在论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时,《教育规划纲要》重申了“三个优先”理念,并从不同政策角度对优先发展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强调“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在指导思想中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领句,表明了党的十七大关于教育重大战略部署的逻辑起点,全面阐释了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现实意义。二是提出“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这曾是多年来尚未完全解决的难点问题,涉及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三是从“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入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尽快形成有利于优先发展教育的保障机制,特别是在坚持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基础上,提出“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的目标,并保持稳定增长,为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创设基本条件。

形成有利于教育优先发展的科学规范的制度,主要责任在党政领导。可以预见,在当前各地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本地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过程中,是否把优先发展教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的政绩考核,形成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制度规范,将是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是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树立科学发展政绩观的重要标志。我们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党全社会沿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指明的宏观方向不懈奋斗,优先发展教育尤其是相应的制度建设和保障机制,势必出现一个全新的局面。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