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报关员考试辅导:报关单表头填报

2010-10-29 11:46:08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一、进(出)口口岸

(一)含义

进(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口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 一般从所给出的单据或中文资料中能找到相应的内容

(二)填报要求

1、一般要求

(1)本栏填写:隶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例如:货物由天津新港进境,“进口口岸”栏填“新港海关”+“0202”

(2)进口口岸是进入我国关境的第一海关,出口口岸是运离我国关境的最后一海关。

2、特殊情况

(1)加工贸易货物:填报货物限定或指定进出口岸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2)转关运输货物(综合实务题)

①进口转关: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②出口转关: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例如:从天津进境转关至河南,填“天津(隶属)海关名称及代码”

二、备案号(重点)

(一)含义

备案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向海关递交的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 一般从所给出的中文资料中查找,可能直接给出备案号或者给出备案审批的类型,如“来料加工等”。

* 掌握教材第328页表格,记忆带“*”的首位代码。

(二)填报要求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2、备案号的标记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及“项号”等栏目相协调。

3、进出口征免税审批货物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4、进口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香港CEPA、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本栏填报“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如:“Y3M03A000001”。

5、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栏为教材第329页表格中的监管方式时,“备案号”栏应填报与其相应的编号,不得为空。

6、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征免性质”为教材第330页表格中的征免性质时,“备案号”栏应填相应的编号,不得为空。

三、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一)含义

1、进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2、出口日期:运载所申报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注意出口日期栏不用填)

(二)填报要求

1、日期均为8为数字:按顺序年(4位)、月(2位)、日(2位)。如“20080808”。

2、对集中申报的报关单,进口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2009年新增)

四、申报日期

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的日期。

* 一般从中文资料中查找

* 注意:本栏目在申报时免予填报。(2009年变动)

五、经营单位(重点)

(一)含义

经营单位(报关单中):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我国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

(二)编码规则

1、编码

办理注册登记时,海关为之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经营单位编码为10位数字。

2、编码结构(掌握第5位和第6位代码)

(三)填报要求

1、“经营单位”栏填写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及编码。

2、几种情况下的填写方式:

(1)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

(2)如果对外签约,执行合同不是同一单位,则以执行合同的单位为准。

例如: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对外统一签约,由辽宁省化工进出口公司执行合同,则填写辽宁省化工进出口公司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

(3)国内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填报“代理方中文名称及编码”,即经营单位应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的名称及编码。

例如:北京宇都商贸有限公司(1101250756)委托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与韩国签约进口电动叉车,则经营单位栏填写“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

(4)外商投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

①进口生产用原材料:填报“代理方中文名称及编码”,即经营单位应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的名称及编码。

例如:上海协通有限公司(3101935039)委托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3105913429)进口钢板,则经营单位填“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3105913429”。

②进口投资总额以内设备、物品的,经营单位应填“外商投资企业”,在报关单备注栏填上“委托XX公司进口”。

例如:上海协通针织有限公司(3101935039)委托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3105913429)进口圆形针织机,则经营单位填“上海协通针织有限公司3101935039”。

3、特殊情况下确定并填报经营单位的原则

六、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栏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或货物在境内流向的类别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两者填其一)

* 掌握教材第335页的“运输方式代码表及说明”中带“*”的运输方式,重点掌握“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一般涉及航空运单,空运,如AWB、Airway Bill、Air fright 、MAWB或HAWB 等。

水路运输:一般涉及提单,如Bill of Lading;B/L等。

七、运输工具名称

(一)含义

* 一般在单证中可以查找到相应的信息,如提单、空运单中的

(二)填报要求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2、水路运输填船舶英文名称或船舶编号/航次号。

例如:

Vessel:BULE BIRD

Voyage:068E

则运输工具栏填:BULE BIRD/068E

S/S BULE BIRD V068E

则运输工具栏填:BULE BIRD/068E

M/V BULE BIRD V068E

则运输工具栏填:BULE BIRD/068E

注:S/S = steam ship“轮船”;M/V= merchant vessel“商船”。V:voyage“航次”,故不填入。

如给出BULE BIRD 的船舶编号为123456,运输工具名称栏另一种填法:123456/068E

3、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4、要特别注意转船运输的填报的情形。

八、提运单号

(一)含义

(二)填报要求

1、本栏填写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2、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号,应分单填报。

3、实际进出境的不同运输方式的填报要求:

(1)水路运输:填进出口提单号,如有分提运单的,填“提运单号*分运单号”。

(2)公路运输:免于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填“总运单号_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4、注意转运的填写时应注意的问题。

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一)含义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二)填报要求

注意:应填报中文名称及编码;如果没有编码或编号,报中文名称。